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指明清晰方向。面向“十五五”时期,我们需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通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多元协同,推动“智”与“治”深度赋能,实现技术“向新”与发展“向善”的有机统一,以人工智能良法善治推进法治现代化,让技术创新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前行,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坚实的法治保障,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中彰显中国智慧。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锚定人工智能良法善治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法治现代化的核心指引,而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唯有以法治现代化护航,才能为中国式现代化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人工智能作为法治现代化的前沿阵地,正以颠覆性速度融入社会治理、产业发展、民生服务等各个领域,从AI绘画创作到智能政务应用,从自动驾驶落地到生成式AI普及,技术革新与场景拓展同步催生着治理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通过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政策供给,推动我国人工智能综合实力实现整体性跃升,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成效显著。在此背景下,加快构建人工智能良法善治治理体系,既是践行“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理念的必然要求,更是以科技创新赋能中国式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
以国家重大战略为导向,夯实人工智能良法善治法治基础。人工智能已成为全球科技竞争的核心制高点,不仅是我国实现发展动能转换的关键突破口,更深刻重塑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今年以来,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持续聚焦人工智能治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与产业、文化、民生、治理深度融合,要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伦理准则;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将人工智能立法作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新增人工智能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伦理规范、安全监管等相关规定,形成多层次政策支撑体系。在政策推动、技术突破与产业应用的协同发力下,我国5G基站数量居全球首位,算力网络持续扩容,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人工智能良法善治提供了坚实基础。
以高质量法治保障为目标,健全人工智能良法善治治理体系。当前,人工智能正成为世界未来发展的新的核心竞争力,并将成为新的国际竞争焦点,推动人工智能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面对人工智能发展中出现的各类法律问题,亟须构建完善的人工智能法律制度体系,实现人工智能良法善治。一是健全安全发展法治框架。建立保障人工智能创新的基础性法律体系,明确各类主体权利义务与责任归属,构建全链条追溯问责机制;针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知识产权保护、个人信息处理、算法治理等关键领域,完善专项立法规范,持续加快自动驾驶、服务机器人、智能医疗等成熟场景的安全管理法规制定。二是完善伦理规则实施路径。人工智能深度渗透法治系统的当下,伦理规则不能停留在抽象倡议层面,需以制度化方式落地生根。要遵循“和谐友好、公平公正、包容共享、尊重隐私、安全可控、共担责任、开放协作、敏捷治理”原则,构建可操作、可追溯的伦理审查机制,防范算法歧视、隐私泄露、尊严侵害等伦理风险,实现技术发展与价值引领相协调。三是强化法治保障能力建设。坚持党对人工智能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治理方向不偏航。完善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以现代信息技术赋能治理效能提升。构建人、技、物、管协同的安全防护体系,强化风险监测与应急处置。加快培养人工智能高端人才与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打造专业化治理力量。(作者 潘一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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