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数字经济牵头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省大数据集团、冶金(控股)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州大学:   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更大发挥数字经济重点项目支撑带动作用,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经部门地方推荐,我办遴选确定2023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191个、总投资116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60亿元。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落实好重点项目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责任,并加强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不断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依托省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强化项目跟踪服务,落实项目要素保障,着力协调推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全力以赴确保项目完成当年度投资计划,尽早竣工投产、发挥效益;大兴调查研究,深入一线、靠前指导,做好沟通协调、信息反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时序节点,采取有力措施,建立按月调度、督查考核、通报激励等工作机制,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3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名单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名单(191个)   一、省属(6个项目,总投资8.2亿元)   1   福建大数据交易平台项目   2   福建广电网络“万福千屏”全省户外联播网建设项目   3   中国广电IP骨干网福建节点建设项目   4   长汀金龙稀土智慧工厂   5   厦钨新能源锂电材料全产业链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6   福州大学数字基座平台项目   二、福州市(55个项目,总投资311.8亿元)   7   福州铁塔5G新基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8   福州市江北片区智慧杆项目(2023年)   9   帝视科技“5G+AI”超高清智能视频及AI工业智能检测应用项目   10   安科讯基于宽带DPD技术的多载波双模5G微站建设项目   11   特力惠基于大数据并行计算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项目   12   百谷王海峡区块链综合运营平台   13   网能科技供电台区数字化应用项目   14   汇川智慧工地应用服务平台   15   智恒NB-IoT优水管控平台   16   “福元宇宙”城市元宇宙空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7   长威智能湖仓一体化管理系统   18   票付通旅游行业建设数字化赋能平台   19   福州福晶科技激光及光通讯用核心元器件的产业化项目   20   经纬数字科技智慧海洋大数据分析平台   21   福州市韧性城市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22   德弘数字信息化工业设计中心   23   IGG集团总部办公及研发中心项目   24   晋安华芯特种材料单晶硅及其制品项目   25   禾苗优创预制菜产业数字平台   26   星炫之境XR(扩展现实)信息与产业服务平台   27   台江区“城市大脑”智慧化建设项目   28   福茶网质量(检验检测)智慧管理体系产业   29   锐捷网络新一代机架式数据中心交换机项目   30   福州市江南片区智慧杆建设二期工程   31   纵腾网络跨境电商海外仓供应链应用平台   32   宝宝巴士奇妙屋软件研发项目   33   朱雀网络XSH电竞平台   34   新大陆工业智能视觉平台   35   福州马尾智能化新能源装备及智慧储能装备制造   36   福州飞毛腿电池工业园7#厂房建设及年产3GWH智能硬件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37   福州新区滨海新城智能网联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8   博思数字科技“城市码”平台   39   福州数字产业互联科技公司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中心   40   智旦运宝宝网络货运平台(二期)   41   辅布司全球纺织面辅料S2B工业互联网平台   42   福建人工智能计算中心   43   福米智能智造产业园   44   海创光电激光雷达光纤激光器项目   45   阿吉安(福州)生物安全监测预警平台   46   博思软件非税业务一体化平台   47   大道成仓运一体化智慧仓储系统项目   48   福建中能电气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项目   49   南亿智慧城市和平安社区系统及相关电子产品项目   50   福建越华晖实业有限公司光电显示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   51   连江县智慧城市公共服务提升工程项目   52   连江县海上智慧综合管理平台项目   53   恒申电子级特种气体项目   54   罗源县智慧城市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   55   福州罗源县福蓉源年产18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加工项目   56   福水智联智慧校园合同节水连片示范区建设项目   57   畅畅5G人工智能AI识别设备研发项目   58   金港湾智能机器人研发项目   59   福州闽侯县上华智能安防设备建设项目   60   福州鑫铭森智能制造总部基地项目   61   福州闽侯县福特科精密光学元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三、厦门市(13个项目,总投资71.1亿元)   62   凤凰创壹大规模元宇宙应用支撑技术平台研发项目   63   链建科技基建工程产业互联平台   64   十点互联网服务升级项目   65   文广传媒数智交互元宇宙应用平台   66   集美大学航运数字化与智能化研究平台   67   厦门金龙商用车产业链数字化贯通平台及示范应用项目   68   厦门市通导遥卫星数据应用融合平台   69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科研教学楼智能化项目   70   法拉新型能源用薄膜电容器生产基地   71   宏发电力电器海沧二厂项目   72   厦门数字工业计算中心   73   芯阳科技智能控制产业化项目   74   茂晶VR光学镜头项目   四、漳州市(27个项目,总投资187.3亿元)   75   漳州市工业互联网数字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76   漳州智慧渔业指挥调度(预警)中心   77   漳州市云计算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78   宏发电声5G基站用电子元器件三期项目   79   漳州立达信LED灯具、智能照明产品、物联网产品及其配套产品项目(一期)   80   榕鑫达科技智能电器等生产项目   81   漳州视瑞特广电新媒体研发中心   82   一道新能源电池片5G数字化生产项目(一期)   83   一道新能源科技光伏组件项目   84   旗滨一窑多线光伏组件高透基板材料项目   85   东山县太阳海缆项目   86   中集智慧储能集成装备制造项目(一期)   87   智慧古雷(一期)建设项目   88   龙海惠台芯科技产业园   89   漳州东望精密科技年产1200万片电子元器件配件项目   90   漳州南靖县镧铂万电子年产700万套电子显示屏项目   91   平和县智慧城市管理系统项目   92   晶石手机触摸屏生产项目   93   云霄铁发电路科技项目   94   鸿龙自动化设备生产项目   95   云霄县艾丽鑫视讯产品及配件生产项目   96   华龙智慧科技文化园(二期)   97   漳浦大明光福新能源智能制造项目   98   漳州诏安县品鼎电子产品制造项目   99   漳州高新区泓光半导体材料二期项目   100   雅信精密模具制造项目   101   宏泰机电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五、泉州市(14个项目,总投资44.8亿元)   102   天娇“5G+”数字车间   103   南威软件视图汇聚分发平台   104   芯通低轨卫星互联网通讯相控阵芯片组研发及封装生产基地项目   105   南安市医院新院区数字化项目   106   南安智慧校园及数字化教室建设项目   107   伟志股份基础空间数据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08   青创纺织产业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   109   青创网B2B鞋服供应链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110   爱陶瓷互联网平台   111   安溪全球商业遥感卫星地面接收站网福建站及空天大数据产业园   112   泉州先进计算中心项目   113   惠芯人工智能智造产业园项目(二期)   114   台商微米光电子科技项目   115   海丝埃睿迪智慧水务物联网智能管理平台   六、三明市(16个项目,总投资39.2亿元)   116   海丝卫星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117   三明市“智慧停车”(二期)项目   118   三明半导体封测及智能装备制造项目   119   三钢闽光智能制造项目(二期)   120   中国移动三明数据调度中心   121   沙县金杨新能源材料生产项目   122   永安市嘉翔硅业智能研发中心及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123   大田县数字阳春建设项目   124   宁化县土地流转托管及产权交易数字平台   125   宁化时代智能储能锂离子电池PACK生产建设项目   126   钨矿5G智能化超低延时视频传输与智能应用建设项目   127   三明绿能高纯硅基新能源材料智能加工项目   128   泰宁县电商直播基地建设项目   129   泰宁县总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   130   尤溪华扬智能仓储建设项目   131   明溪县智慧园区运维管理云平台建设项目   七、莆田市(10个项目,总投资227.7亿元)   132   三利谱偏光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133   大唐5G建设项目   134   福信富通涵江区海丝“北斗+”产业园   135   福建大族元亨光电有限公司新型LED显示生产项目   136   荔城跨境电商云产业园综合服务平台   137   莆田豆讯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138   “工美生活家”产业生态链平台   139   华思光电科技项目   140   国投云信综合能源科技运营服务系统   141   莆田仙游县瑞声数码蓝牙智能终端全产业链项目   八、南平市(12个项目,总投资17亿元)   142   建阳区总医院便民惠民智能化信息化建设项目   143   邵武金塘工业园区“智慧园区”二期建设项目   144   邵武福豆新材料电子特气及先进电子专用化学品项目   145   准信电子半导体材料生产项目   146   邵武市“知竹网”中国竹产业互联网平台   147   邵武炎羽集中云仓和新媒体电商直播基地   148   顺昌县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一期)   149   松溪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150   政和经济开发区市政信息化建设项目   151   政和县市政基础设施智慧系统改造提升项目   152   光泽县顶点数字城市   153   浦城县卫生“强基”综合项目县域医疗信息化平台   九、龙岩市(20个项目,总投资104.2亿元)   154   龙岩市新型智慧城市基础平台   155   新罗太阳环保型电缆生产项目   156   安远欣三元电子科技公司电容生产项目   157   新罗鸿诚达光电生产项目   158   永定区兄弟光缆材料生产项目(二期)   159   龙岩龙禹柔性和刚性LCM显示模组及产业链项目   160   高新区龙祥年产600万台套智能终端主板及显示屏生产项目   161   高新区龙佳玮业年产200万台套手机智能终端等3C类产品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162   高新区鸿泰年产200万个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163   龙岩雄瑞年产3万台套智慧建筑控制产品项目   164   龙岩龙翔得能智能数字产业基地项目   165   上杭国港汇数字智慧化供应链建设项目   166   上杭晶旭半导体2英寸化合物半导体芯片生产项目   167   武平县鑫成裕工业机器人智能运用生产项目   168   武平县兴鑫晶触摸屏生产项目   169   武平县佳烨便携式移动终端产品生产项目   170   武平县希恩泰液晶显示屏生产项目   171   武平中触科技触摸屏自动线项目   172   武平县唯正智能设备制造项目   173   武平天塑光电PC光学材料产品生产项目   十、宁德市(16个项目,总投资152.9亿元)   174   宁德新奥630安全数智化项目   175   宁德福浦电子铜箔项目   176   宁德时代工程中心项目(三期)   177   宁德厦钨7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CD车间)项目   178   湖东园100MWH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扩建提升项目   179   湖西园19MWH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扩建项目   180   福安市中国红茶数字交易中心   181   福安市数字云综合信息指挥发布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82   福安市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83   福鼎市医院百胜新院区二期项目智能化工程   184   智慧屏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185   霞浦县总医院智慧医疗建设项目   186   柘荣县医院智慧医疗建设项目   187   数字柘荣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188   “数字周宁”智慧城市能力建设项目   189   杉杉年产6万吨动力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数字化改建项目   十一、平潭综合实验区(2个项目,总投资3.8亿元)   190   “台陆通”对台数字一体化服务平台   191   平潭瑞谦智能运营中心   

2023-06-21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数字经济牵头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省大数据集团、冶金(控股)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州大学:   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更大发挥数字经济重点项目支撑带动作用,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经部门地方推荐,我办遴选确定2023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191个、总投资116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60亿元。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落实好重点项目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责任,并加强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不断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依托省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强化项目跟踪服务,落实项目要素保障,着力协调推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全力以赴确保项目完成当年度投资计划,尽早竣工投产、发挥效益;大兴调查研究,深入一线、靠前指导,做好沟通协调、信息反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时序节点,采取有力措施,建立按月调度、督查考核、通报激励等工作机制,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3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名单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名单(191个)   一、省属(6个项目,总投资8.2亿元)   1   福建大数据交易平台项目   2   福建广电网络“万福千屏”全省户外联播网建设项目   3   中国广电IP骨干网福建节点建设项目   4   长汀金龙稀土智慧工厂   5   厦钨新能源锂电材料全产业链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6   福州大学数字基座平台项目   二、福州市(55个项目,总投资311.8亿元)   7   福州铁塔5G新基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8   福州市江北片区智慧杆项目(2023年)   9   帝视科技“5G+AI”超高清智能视频及AI工业智能检测应用项目   10   安科讯基于宽带DPD技术的多载波双模5G微站建设项目   11   特力惠基于大数据并行计算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项目   12   百谷王海峡区块链综合运营平台   13   网能科技供电台区数字化应用项目   14   汇川智慧工地应用服务平台   15   智恒NB-IoT优水管控平台   16   “福元宇宙”城市元宇宙空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7   长威智能湖仓一体化管理系统   18   票付通旅游行业建设数字化赋能平台   19   福州福晶科技激光及光通讯用核心元器件的产业化项目   20   经纬数字科技智慧海洋大数据分析平台   21   福州市韧性城市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22   德弘数字信息化工业设计中心   23   IGG集团总部办公及研发中心项目   24   晋安华芯特种材料单晶硅及其制品项目   25   禾苗优创预制菜产业数字平台   26   星炫之境XR(扩展现实)信息与产业服务平台   27   台江区“城市大脑”智慧化建设项目   28   福茶网质量(检验检测)智慧管理体系产业   29   锐捷网络新一代机架式数据中心交换机项目   30   福州市江南片区智慧杆建设二期工程   31   纵腾网络跨境电商海外仓供应链应用平台   32   宝宝巴士奇妙屋软件研发项目   33   朱雀网络XSH电竞平台   34   新大陆工业智能视觉平台   35   福州马尾智能化新能源装备及智慧储能装备制造   36   福州飞毛腿电池工业园7#厂房建设及年产3GWH智能硬件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37   福州新区滨海新城智能网联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8   博思数字科技“城市码”平台   39   福州数字产业互联科技公司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中心   40   智旦运宝宝网络货运平台(二期)   41   辅布司全球纺织面辅料S2B工业互联网平台   42   福建人工智能计算中心   43   福米智能智造产业园   44   海创光电激光雷达光纤激光器项目   45   阿吉安(福州)生物安全监测预警平台   46   博思软件非税业务一体化平台   47   大道成仓运一体化智慧仓储系统项目   48   福建中能电气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项目   49   南亿智慧城市和平安社区系统及相关电子产品项目   50   福建越华晖实业有限公司光电显示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   51   连江县智慧城市公共服务提升工程项目   52   连江县海上智慧综合管理平台项目   53   恒申电子级特种气体项目   54   罗源县智慧城市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   55   福州罗源县福蓉源年产18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加工项目   56   福水智联智慧校园合同节水连片示范区建设项目   57   畅畅5G人工智能AI识别设备研发项目   58   金港湾智能机器人研发项目   59   福州闽侯县上华智能安防设备建设项目   60   福州鑫铭森智能制造总部基地项目   61   福州闽侯县福特科精密光学元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三、厦门市(13个项目,总投资71.1亿元)   62   凤凰创壹大规模元宇宙应用支撑技术平台研发项目   63   链建科技基建工程产业互联平台   64   十点互联网服务升级项目   65   文广传媒数智交互元宇宙应用平台   66   集美大学航运数字化与智能化研究平台   67   厦门金龙商用车产业链数字化贯通平台及示范应用项目   68   厦门市通导遥卫星数据应用融合平台   69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科研教学楼智能化项目   70   法拉新型能源用薄膜电容器生产基地   71   宏发电力电器海沧二厂项目   72   厦门数字工业计算中心   73   芯阳科技智能控制产业化项目   74   茂晶VR光学镜头项目   四、漳州市(27个项目,总投资187.3亿元)   75   漳州市工业互联网数字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76   漳州智慧渔业指挥调度(预警)中心   77   漳州市云计算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78   宏发电声5G基站用电子元器件三期项目   79   漳州立达信LED灯具、智能照明产品、物联网产品及其配套产品项目(一期)   80   榕鑫达科技智能电器等生产项目   81   漳州视瑞特广电新媒体研发中心   82   一道新能源电池片5G数字化生产项目(一期)   83   一道新能源科技光伏组件项目   84   旗滨一窑多线光伏组件高透基板材料项目   85   东山县太阳海缆项目   86   中集智慧储能集成装备制造项目(一期)   87   智慧古雷(一期)建设项目   88   龙海惠台芯科技产业园   89   漳州东望精密科技年产1200万片电子元器件配件项目   90   漳州南靖县镧铂万电子年产700万套电子显示屏项目   91   平和县智慧城市管理系统项目   92   晶石手机触摸屏生产项目   93   云霄铁发电路科技项目   94   鸿龙自动化设备生产项目   95   云霄县艾丽鑫视讯产品及配件生产项目   96   华龙智慧科技文化园(二期)   97   漳浦大明光福新能源智能制造项目   98   漳州诏安县品鼎电子产品制造项目   99   漳州高新区泓光半导体材料二期项目   100   雅信精密模具制造项目   101   宏泰机电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五、泉州市(14个项目,总投资44.8亿元)   102   天娇“5G+”数字车间   103   南威软件视图汇聚分发平台   104   芯通低轨卫星互联网通讯相控阵芯片组研发及封装生产基地项目   105   南安市医院新院区数字化项目   106   南安智慧校园及数字化教室建设项目   107   伟志股份基础空间数据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08   青创纺织产业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   109   青创网B2B鞋服供应链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110   爱陶瓷互联网平台   111   安溪全球商业遥感卫星地面接收站网福建站及空天大数据产业园   112   泉州先进计算中心项目   113   惠芯人工智能智造产业园项目(二期)   114   台商微米光电子科技项目   115   海丝埃睿迪智慧水务物联网智能管理平台   六、三明市(16个项目,总投资39.2亿元)   116   海丝卫星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117   三明市“智慧停车”(二期)项目   118   三明半导体封测及智能装备制造项目   119   三钢闽光智能制造项目(二期)   120   中国移动三明数据调度中心   121   沙县金杨新能源材料生产项目   122   永安市嘉翔硅业智能研发中心及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123   大田县数字阳春建设项目   124   宁化县土地流转托管及产权交易数字平台   125   宁化时代智能储能锂离子电池PACK生产建设项目   126   钨矿5G智能化超低延时视频传输与智能应用建设项目   127   三明绿能高纯硅基新能源材料智能加工项目   128   泰宁县电商直播基地建设项目   129   泰宁县总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   130   尤溪华扬智能仓储建设项目   131   明溪县智慧园区运维管理云平台建设项目   七、莆田市(10个项目,总投资227.7亿元)   132   三利谱偏光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133   大唐5G建设项目   134   福信富通涵江区海丝“北斗+”产业园   135   福建大族元亨光电有限公司新型LED显示生产项目   136   荔城跨境电商云产业园综合服务平台   137   莆田豆讯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138   “工美生活家”产业生态链平台   139   华思光电科技项目   140   国投云信综合能源科技运营服务系统   141   莆田仙游县瑞声数码蓝牙智能终端全产业链项目   八、南平市(12个项目,总投资17亿元)   142   建阳区总医院便民惠民智能化信息化建设项目   143   邵武金塘工业园区“智慧园区”二期建设项目   144   邵武福豆新材料电子特气及先进电子专用化学品项目   145   准信电子半导体材料生产项目   146   邵武市“知竹网”中国竹产业互联网平台   147   邵武炎羽集中云仓和新媒体电商直播基地   148   顺昌县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一期)   149   松溪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150   政和经济开发区市政信息化建设项目   151   政和县市政基础设施智慧系统改造提升项目   152   光泽县顶点数字城市   153   浦城县卫生“强基”综合项目县域医疗信息化平台   九、龙岩市(20个项目,总投资104.2亿元)   154   龙岩市新型智慧城市基础平台   155   新罗太阳环保型电缆生产项目   156   安远欣三元电子科技公司电容生产项目   157   新罗鸿诚达光电生产项目   158   永定区兄弟光缆材料生产项目(二期)   159   龙岩龙禹柔性和刚性LCM显示模组及产业链项目   160   高新区龙祥年产600万台套智能终端主板及显示屏生产项目   161   高新区龙佳玮业年产200万台套手机智能终端等3C类产品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162   高新区鸿泰年产200万个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163   龙岩雄瑞年产3万台套智慧建筑控制产品项目   164   龙岩龙翔得能智能数字产业基地项目   165   上杭国港汇数字智慧化供应链建设项目   166   上杭晶旭半导体2英寸化合物半导体芯片生产项目   167   武平县鑫成裕工业机器人智能运用生产项目   168   武平县兴鑫晶触摸屏生产项目   169   武平县佳烨便携式移动终端产品生产项目   170   武平县希恩泰液晶显示屏生产项目   171   武平中触科技触摸屏自动线项目   172   武平县唯正智能设备制造项目   173   武平天塑光电PC光学材料产品生产项目   十、宁德市(16个项目,总投资152.9亿元)   174   宁德新奥630安全数智化项目   175   宁德福浦电子铜箔项目   176   宁德时代工程中心项目(三期)   177   宁德厦钨7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CD车间)项目   178   湖东园100MWH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扩建提升项目   179   湖西园19MWH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扩建项目   180   福安市中国红茶数字交易中心   181   福安市数字云综合信息指挥发布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82   福安市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83   福鼎市医院百胜新院区二期项目智能化工程   184   智慧屏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185   霞浦县总医院智慧医疗建设项目   186   柘荣县医院智慧医疗建设项目   187   数字柘荣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188   “数字周宁”智慧城市能力建设项目   189   杉杉年产6万吨动力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数字化改建项目   十一、平潭综合实验区(2个项目,总投资3.8亿元)   190   “台陆通”对台数字一体化服务平台   191   平潭瑞谦智能运营中心   

2023-06-21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关于加强投资数据资源共享持续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环境保护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能源局:   加强审批数据资源共享、推进投资审批“一网通办”是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也是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坚持“制度+技术”并重,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投资在线平台)为依托,大力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构建形成了以投资在线平台为主干,以各行业领域审批系统为支撑,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投资审批系统“一张网”,在优化审批流程、加强投资调度和监管、促进利企便民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发现,一些领域、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着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共享信息不充分、“一网通办”不平衡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投资在线平台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领域的投资数据资源共享,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投资在线平台为依托,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为基础,着力健全纵横贯通的投资在线审批体系,着力优化高效便捷的投资审批服务,着力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审批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2021年底争取实现各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审批系统与投资在线平台的互联共享,并持续深化投资审批权责“一张清单”、投资数据“一体共享”、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助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为全面改善投资环境、继续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二、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纵横贯通的审批体系   (一)拓展环评审批信息共享区域。中央投资在线平台在实现与全国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基础上,要根据环评系统推进情况逐步实现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批数据共享。对于已应用全国统建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的地方,由国家层面实现数据集中共享,并通过投资在线平台按需向地方共享审批数据。对于市县有数据共享需要的,各省级投资在线平台要做好数据“下行”共享,便于基层开展数据利用和监测分析。   (二)加大自然资源和交通运输、水利领域审批信息共享力度。中央投资在线平台要增加与自然资源部智能审批系统有关用地审批数据的共享频次,确保每周至少批量共享一次。积极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为各相关部门的项目选址、审批、监管提供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数据的基础支撑服务,并逐步与投资在线平台实现互联共享。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审批事项业务协同水平,实现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国家重点水运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等数据的实时共享。完善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数据接口,实现投资在线平台与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取水许可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实时共享。   (三)完善纵横贯通的审批数据共享机制。纵向上,对于规划许可、交通运输、水利、节能审查等审批管理权限属于地方的审批结果数据,由各地负责实现本地投资在线平台与相关部门审批系统(或各地政务服务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地方投资在线平台要及时将汇集的数据上传至中央投资在线平台,由中央投资在线平台将相关数据共享至各有关部门,便于开展数据利用和监测分析。横向上,中央投资在线平台要重点加强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投资主体、中介机构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方面的实时共享。以修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为契机,深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及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中央投资在线平台要完善共享服务响应工作机制,对于各地方、各有关部门的共享数据需求,要及时回应,拟定共享工作方案并贯彻落实。   三、健全共享标准,推进投资审批数据实时共享   (四)健全审批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以投资在线平台地方与中央平台对接数据清单(V3.2.3)为基础,逐步推动将投资审批系统数据对接技术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为实现投资在线平台与相关行业审批系统的数据共享提供基础支撑。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国办发〔2021〕6号)部署,对于按规定已纳入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清单的政务数据,统一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线开展对接。   (五)强化审批共享数据核验和深度应用。依托投资在线平台完善投资审批共享数据核验机制,进一步提高数据准确性、及时性,通过统一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实现每一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信息与相应的用地、规划许可、环评、招标采购等结果数据,以及建设实施信息自动关联共享,构建投资审批、招标采购、建设、竣工等项目全建设周期信息数据全景图,助力投资精准调度和智慧监管。   四、拓展平台功能,增强各方面改革获得感   (六)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和项目信息基础表单应用。各地方要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及代码编码国家标准要求,在办理项目审批事项、下达资金时,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及项目信息。项目审批文件、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后评价、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涉及使用项目名称时,应当同时标注项目代码。抓紧实施项目基础信息表单,投资在线平台在项目赋码时同步形成项目基础信息表单,并为各行业审批系统提供共享服务。企业在办理有关行业审批手续时,可以申请调用投资在线平台项目基础信息表单,无需再重复填报。加快推进项目代码二维码应用场景,便利实时核验项目基础信息、审批信息和建设信息等。   (七)推广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复用。投资在线平台要积极推广应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下载和复用,尤其对营业执照、取水许可、工程规划许可、资质资格证书等常用高频投资审批管理事项以及相关申报材料等,探索电子证照“一次生成、统一流转、互认共用”,进一步减少企业重复提交、部门重复核验,提升投资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   (八)精准优化涉企审批服务。依托投资在线平台开发审批服务在线应用、移动应用,为企业提供申报、查询、办理的全流程“掌上办”服务。鼓励创新应用人工智能识别技术,通过提取高频需求关键词,找准投资审批服务的热点、堵点、痛点问题,精准获知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和咨询内容,自动推送“全流程”事项办理方案,优化咨询服务,助力企业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   五、深化“一网通办”,促进投资审批更加高效便捷   (九)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全程网办”。各级投资在线平台和行业审批系统,要加快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互通,自然人、法人统一身份识别,实现企业一次登录,投资审批“一张网”“全网漫游”。优化在线审批系统功能,加快推进投资审批“全覆盖、全流程、全在线”。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凡是项目单位提交且通过投资在线平台能够查询到的材料,不得再要求项目单位重复提交;凡是投资在线平台已收取规范化电子版材料的,不得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版材料;凡是依托投资在线平台能够实现网上核验的证明材料,不得再要求现场核验。   (十)加快实施投资审批“一网通办”“好差评”制度。各地方投资在线平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部署,设置审批“一网通办”“好差评”评价功能模块或环节,方便企业和群众及时对审批服务作出评价。建立健全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并明确相应奖惩规则,切实抓好差评服务整改,以“好差评”制度实施督促投资审批“一网通办”落地落实落细。   六、完善保障机制,强化督促落实   (十一)统筹系统建设。各地方要按照精简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要求,对于能够通过投资在线平台拓展相关功能满足专业审批需要的,一般不得新建专业审批系统;投资在线平台要主动作为、跟进服务,及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快完善行业审批系统;对于已经建成的行业审批系统,要进一步加强与投资在线平台的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不断完善审批服务功能,优化审批服务流程。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投资审批数据共享和投资审批“一网通办”工作的统筹指导,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共享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等加强对各地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深化投资审批数据共享、促进利企便民的好经验好做法;对于工作不力的地方将专门予以通报,并督促全面整改。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 然 资 源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水利部   国 家 能 源 局   2021年7月28日

2021-08-11国家发改委网站

关于加强投资数据资源共享持续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环境保护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能源局:   加强审批数据资源共享、推进投资审批“一网通办”是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也是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坚持“制度+技术”并重,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投资在线平台)为依托,大力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构建形成了以投资在线平台为主干,以各行业领域审批系统为支撑,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投资审批系统“一张网”,在优化审批流程、加强投资调度和监管、促进利企便民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发现,一些领域、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着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共享信息不充分、“一网通办”不平衡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投资在线平台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领域的投资数据资源共享,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投资在线平台为依托,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为基础,着力健全纵横贯通的投资在线审批体系,着力优化高效便捷的投资审批服务,着力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审批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2021年底争取实现各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审批系统与投资在线平台的互联共享,并持续深化投资审批权责“一张清单”、投资数据“一体共享”、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助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为全面改善投资环境、继续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二、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纵横贯通的审批体系   (一)拓展环评审批信息共享区域。中央投资在线平台在实现与全国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基础上,要根据环评系统推进情况逐步实现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批数据共享。对于已应用全国统建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的地方,由国家层面实现数据集中共享,并通过投资在线平台按需向地方共享审批数据。对于市县有数据共享需要的,各省级投资在线平台要做好数据“下行”共享,便于基层开展数据利用和监测分析。   (二)加大自然资源和交通运输、水利领域审批信息共享力度。中央投资在线平台要增加与自然资源部智能审批系统有关用地审批数据的共享频次,确保每周至少批量共享一次。积极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为各相关部门的项目选址、审批、监管提供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数据的基础支撑服务,并逐步与投资在线平台实现互联共享。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审批事项业务协同水平,实现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国家重点水运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等数据的实时共享。完善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数据接口,实现投资在线平台与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取水许可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实时共享。   (三)完善纵横贯通的审批数据共享机制。纵向上,对于规划许可、交通运输、水利、节能审查等审批管理权限属于地方的审批结果数据,由各地负责实现本地投资在线平台与相关部门审批系统(或各地政务服务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地方投资在线平台要及时将汇集的数据上传至中央投资在线平台,由中央投资在线平台将相关数据共享至各有关部门,便于开展数据利用和监测分析。横向上,中央投资在线平台要重点加强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投资主体、中介机构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方面的实时共享。以修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为契机,深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及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中央投资在线平台要完善共享服务响应工作机制,对于各地方、各有关部门的共享数据需求,要及时回应,拟定共享工作方案并贯彻落实。   三、健全共享标准,推进投资审批数据实时共享   (四)健全审批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以投资在线平台地方与中央平台对接数据清单(V3.2.3)为基础,逐步推动将投资审批系统数据对接技术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为实现投资在线平台与相关行业审批系统的数据共享提供基础支撑。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国办发〔2021〕6号)部署,对于按规定已纳入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清单的政务数据,统一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线开展对接。   (五)强化审批共享数据核验和深度应用。依托投资在线平台完善投资审批共享数据核验机制,进一步提高数据准确性、及时性,通过统一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实现每一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信息与相应的用地、规划许可、环评、招标采购等结果数据,以及建设实施信息自动关联共享,构建投资审批、招标采购、建设、竣工等项目全建设周期信息数据全景图,助力投资精准调度和智慧监管。   四、拓展平台功能,增强各方面改革获得感   (六)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和项目信息基础表单应用。各地方要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及代码编码国家标准要求,在办理项目审批事项、下达资金时,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及项目信息。项目审批文件、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后评价、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涉及使用项目名称时,应当同时标注项目代码。抓紧实施项目基础信息表单,投资在线平台在项目赋码时同步形成项目基础信息表单,并为各行业审批系统提供共享服务。企业在办理有关行业审批手续时,可以申请调用投资在线平台项目基础信息表单,无需再重复填报。加快推进项目代码二维码应用场景,便利实时核验项目基础信息、审批信息和建设信息等。   (七)推广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复用。投资在线平台要积极推广应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下载和复用,尤其对营业执照、取水许可、工程规划许可、资质资格证书等常用高频投资审批管理事项以及相关申报材料等,探索电子证照“一次生成、统一流转、互认共用”,进一步减少企业重复提交、部门重复核验,提升投资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   (八)精准优化涉企审批服务。依托投资在线平台开发审批服务在线应用、移动应用,为企业提供申报、查询、办理的全流程“掌上办”服务。鼓励创新应用人工智能识别技术,通过提取高频需求关键词,找准投资审批服务的热点、堵点、痛点问题,精准获知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和咨询内容,自动推送“全流程”事项办理方案,优化咨询服务,助力企业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   五、深化“一网通办”,促进投资审批更加高效便捷   (九)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全程网办”。各级投资在线平台和行业审批系统,要加快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互通,自然人、法人统一身份识别,实现企业一次登录,投资审批“一张网”“全网漫游”。优化在线审批系统功能,加快推进投资审批“全覆盖、全流程、全在线”。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凡是项目单位提交且通过投资在线平台能够查询到的材料,不得再要求项目单位重复提交;凡是投资在线平台已收取规范化电子版材料的,不得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版材料;凡是依托投资在线平台能够实现网上核验的证明材料,不得再要求现场核验。   (十)加快实施投资审批“一网通办”“好差评”制度。各地方投资在线平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部署,设置审批“一网通办”“好差评”评价功能模块或环节,方便企业和群众及时对审批服务作出评价。建立健全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并明确相应奖惩规则,切实抓好差评服务整改,以“好差评”制度实施督促投资审批“一网通办”落地落实落细。   六、完善保障机制,强化督促落实   (十一)统筹系统建设。各地方要按照精简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要求,对于能够通过投资在线平台拓展相关功能满足专业审批需要的,一般不得新建专业审批系统;投资在线平台要主动作为、跟进服务,及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快完善行业审批系统;对于已经建成的行业审批系统,要进一步加强与投资在线平台的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不断完善审批服务功能,优化审批服务流程。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投资审批数据共享和投资审批“一网通办”工作的统筹指导,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共享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等加强对各地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深化投资审批数据共享、促进利企便民的好经验好做法;对于工作不力的地方将专门予以通报,并督促全面整改。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 然 资 源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水利部   国 家 能 源 局   2021年7月28日

2021-08-11国家发改委网站

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安全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统计局、气象局、能源局、国防科技主管部门、烟草局、林草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文物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明确规定的投资管理基本制度。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作为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是各有关部门加强协同管理和提高服务水平的基本手段,也是项目单位便捷获取政府管理服务信息、高效推进项目工作的重要工具。用好项目代码是项目单位的法定义务和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为落实项目代码制度,规范项目代码管理、促进项目代码应用,我们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采取分批切换、逐步过渡的方式,河北、浙江、天津、青岛为第一批切换地方,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技术改造;山西、江苏、安徽、湖南、广东、重庆、陕西、青海为第二批切换地方,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技术改造;其他地方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   ??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安??全??部   自 然 资 源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水??利??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部   统??计??局   气??象??局   能??源??局   国 防 科 工 局   烟??草??局   林??草??局   民??航??局   文??物??局   2020年9月17日

2020-10-13国家发改委网站

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安全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统计局、气象局、能源局、国防科技主管部门、烟草局、林草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文物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明确规定的投资管理基本制度。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作为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是各有关部门加强协同管理和提高服务水平的基本手段,也是项目单位便捷获取政府管理服务信息、高效推进项目工作的重要工具。用好项目代码是项目单位的法定义务和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为落实项目代码制度,规范项目代码管理、促进项目代码应用,我们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采取分批切换、逐步过渡的方式,河北、浙江、天津、青岛为第一批切换地方,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技术改造;山西、江苏、安徽、湖南、广东、重庆、陕西、青海为第二批切换地方,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技术改造;其他地方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   ??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安??全??部   自 然 资 源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水??利??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部   统??计??局   气??象??局   能??源??局   国 防 科 工 局   烟??草??局   林??草??局   民??航??局   文??物??局   2020年9月17日

2020-10-13国家发改委网站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

  闽数字办〔2019〕1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有关企业、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五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9〕4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   福建省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五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平台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在全面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9〕4号)基础上,现就促进我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措施。   一、优化完善市场准入条件   1.实施便利化登记注册管理。放宽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经营者通过电子商务类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使用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探索开展“一照多址”改革,进一步简化平台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推行电子证照应用,优化办理流程,为平台企业的发展壮大和高效管理提供有力支持。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允许使用反映新业态特征的字词作为企业名称。推进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及时将反映新业态特征的经营范围表述纳入登记范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2.合理设置行业准入条件。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均应允许相关市场主体进入平台经济领域。对仅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服务的平台,除直接涉及人身健康、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金融、新闻等领域外,原则上不要求比照平台内经营者办理相关业务许可。对仍处于发展初期、有利于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新兴行业,要给予先行先试机会,审慎出台市场准入政策。各级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部门要组织评估网约车、旅游民宿等领域的政策落实情况,优化完善准入条件、审批流程和服务管理,加快平台经济参与者合规化进程。(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厅、文化旅游厅等相关部门)   3.完善新业态标准体系。对我省部分缺乏标准的平台经济新兴行业,要及时制定出台相关产品和服务地方标准,为新产品新服务进入市场提供保障。对我省一些发展相对成熟的新业态,要鼓励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主动制定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二、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4.建立健全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公正监管办法。本着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创新监管方式,分领域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对看得准、已经形成较好发展势头的新业态,分类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避免用老办法管理新业态;对一时看不准的新业态,设置一定的“观察期”,审慎适时出台监管措施,防止一上来就管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新业态,实行严格监管。(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省委网信办、省工信厅、市场监管局、公安厅等相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5.明确界定平台责任。明确平台在经营者信息核验、交易信息留存、产品和服务质量、平台(含APP)索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相应责任,强化政府部门监督执法职责,不得将应由政府及相关部门承担的监管责任转嫁给平台。按照《网络安全法》相关要求,履行平台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严禁平台单边签订排他性服务提供合同,保障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价格标示、价格促销等行为。依法加强信用记录、考核评级、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在线披露。(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6.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监管部门协同、区域协同,发挥省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消除监管盲点,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对跨区域网络案件查办协调力度,加强信息互换、执法互助,形成监管合力。明确网络运营商、互联网服务商等存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企业的网络安全责任。完善社会监督,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出台行业服务规范和自律公约,开展纠纷处理和信用评价,构建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共治体系,严守防范风险底线,引导合规有序发展。(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发改委、数字办、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7.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管”。联通汇聚我省各种重要监管平台数据,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社会投诉举报、第三方平台等数据,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将政府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以及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信息进行关联整合,并归集到平台相关市场主体名下。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平台风险的跟踪预警。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平台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我省相关监管平台与企业平台联通,加强交易、支付、物流、出行等第三方数据分析比对,开展信息监测、在线证据保全、在线识别、源头追溯,增强对行业风险和违法违规线索的发现识别能力,实现“以网管网”、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提升“互联网+监管”能力,主动提前预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根据平台信用等级和风险类型,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风险较低、信用较好的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对风险较高、信用较差的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发改委、数字办、省委网信办等相关部门)   8.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强化平台监督执法职责,优化机构监管,及时预警风险隐患。对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以及传销、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的平台,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平台出现的网络欺诈、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以及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泄露和滥用用户信息等行为,依法从严打击。(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发改委、数字办、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金融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培育平台经济新业态   9.推动重点领域平台经济加快发展。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做大做强电子商务平台,融合发展物流专业服务平台,提升传统市场交易网络服务平台,培育多样化细分领域服务平台,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教育培训、养老家政、文化、旅游、体育等新兴服务领域,拓展平台服务功能,提升平台公共服务质量,扩大优质服务供给。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择优扶持一批平台经济项目,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对产业带动性强、发展潜力大的平台企业,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重点扶持。(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财政厅、工信厅、卫健委、教育厅、民政厅、商务厅、文旅厅、体育局等相关部门)   10.深入推进“互联网+创业创新”。加快打造“双创”升级版,依托互联网平台完善全方位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实现线上线下良性互动、创业创新资源有机结合,鼓励各类科研资源向平台企业开放共享,积极推进开放式创新,鼓励平台开展创新任务众包,更多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资源,引导和支持互联网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一批在线创业创新平台,支撑中小企业开展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构建多元参与、协同融合的创新体制,最大程度融合各类市场要素的创新力量,进一步提升创业创新创造效能。(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数字办等相关部门)   四、完善平台经济支撑服务体系   11.加强网络支撑能力建设。落实新时代“数字福建·宽带工程”行动计划,加快5G等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开展5G规模组网建设,优化提升网络性能和速率,推进下一代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物联网建设,加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系统建设应用,推进宽带提速降费,统筹布局一批数据中心、边缘计算中心等,为平台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工信厅、发改委、数字办等相关部门)   12.加强政府部门与平台数据共享。依托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等,进一步归集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和各类涉企许可信息,为平台依法依规核验经营者、其他参与方的资质信息提供服务保障。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防止各级政府部门多头向平台索要数据。畅通政企数据双向流通机制,制定发布政府数据开放清单,探索建立数据资源确权、流通、交易、应用开发规则和流程,加强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管理。共享数据提供部门单位应及时提供、维护和更新共享数据,确保所提供共享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13.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拓展提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商务诚信档案,加大平台开放力度,依法将可公开的信用信息与相关企业共享,支持平台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利用平台数据补充完善现有信用体系信息,加强对平台内失信主体的约束和联合惩戒,并向征信机构提供服务。完善新业态信用体系,在共享汽车、共享单车、旅游民宿等共享经济领域,建立健全身份认证、双向评价、信用管理等机制,规范平台经济参与者行为。建立以商务信用共治为核心的管理服务体系,推动行业自律、标准制定、风险防范、服务监督等工作落实,促进中小民营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厅、文旅厅等相关部门)   14.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平台经济的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发展适应平台经济相关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完善担保、质押、保险和征信等服务。允许有实力有条件的互联网平台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质。加快发展普惠金融,适当增加贷款支持力度,缓解平台企业及平台内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金融风险防控,营造服务实体经济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福建银保监局)   五、强化平台经济发展保障   15.保护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权益。鼓励平台定期发布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公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措施、成效、规划。督促相关平台企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交易规则和服务协议,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平台从业人员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规定。鼓励平台通过购买保险产品分散风险,更好保障各方权益。研究完善平台企业用工和灵活就业等从业人员社保政策,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引导更多平台从业人员参保。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平台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将其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与从业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平台企业,以及依托平台企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人员,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责任单位:省人社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福建银保监局)   16.保护平台经济领域消费者权益。尊重消费者选择权,确保跨平台互联互通和互操作。督促平台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和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确保投诉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建立与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平台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探索建立消费者赔偿平台优先给付制度,鼓励行业组织依法依规建立消费者投诉和维权第三方平台。鼓励平台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平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促进我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2019-12-19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

  闽数字办〔2019〕1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有关企业、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五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9〕4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   福建省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五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平台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在全面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9〕4号)基础上,现就促进我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措施。   一、优化完善市场准入条件   1.实施便利化登记注册管理。放宽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经营者通过电子商务类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使用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探索开展“一照多址”改革,进一步简化平台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推行电子证照应用,优化办理流程,为平台企业的发展壮大和高效管理提供有力支持。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允许使用反映新业态特征的字词作为企业名称。推进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及时将反映新业态特征的经营范围表述纳入登记范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2.合理设置行业准入条件。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均应允许相关市场主体进入平台经济领域。对仅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服务的平台,除直接涉及人身健康、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金融、新闻等领域外,原则上不要求比照平台内经营者办理相关业务许可。对仍处于发展初期、有利于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新兴行业,要给予先行先试机会,审慎出台市场准入政策。各级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部门要组织评估网约车、旅游民宿等领域的政策落实情况,优化完善准入条件、审批流程和服务管理,加快平台经济参与者合规化进程。(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厅、文化旅游厅等相关部门)   3.完善新业态标准体系。对我省部分缺乏标准的平台经济新兴行业,要及时制定出台相关产品和服务地方标准,为新产品新服务进入市场提供保障。对我省一些发展相对成熟的新业态,要鼓励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主动制定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二、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4.建立健全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公正监管办法。本着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创新监管方式,分领域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对看得准、已经形成较好发展势头的新业态,分类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避免用老办法管理新业态;对一时看不准的新业态,设置一定的“观察期”,审慎适时出台监管措施,防止一上来就管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新业态,实行严格监管。(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省委网信办、省工信厅、市场监管局、公安厅等相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5.明确界定平台责任。明确平台在经营者信息核验、交易信息留存、产品和服务质量、平台(含APP)索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相应责任,强化政府部门监督执法职责,不得将应由政府及相关部门承担的监管责任转嫁给平台。按照《网络安全法》相关要求,履行平台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严禁平台单边签订排他性服务提供合同,保障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价格标示、价格促销等行为。依法加强信用记录、考核评级、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在线披露。(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6.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监管部门协同、区域协同,发挥省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消除监管盲点,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对跨区域网络案件查办协调力度,加强信息互换、执法互助,形成监管合力。明确网络运营商、互联网服务商等存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企业的网络安全责任。完善社会监督,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出台行业服务规范和自律公约,开展纠纷处理和信用评价,构建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共治体系,严守防范风险底线,引导合规有序发展。(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发改委、数字办、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7.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管”。联通汇聚我省各种重要监管平台数据,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社会投诉举报、第三方平台等数据,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将政府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以及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信息进行关联整合,并归集到平台相关市场主体名下。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平台风险的跟踪预警。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平台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我省相关监管平台与企业平台联通,加强交易、支付、物流、出行等第三方数据分析比对,开展信息监测、在线证据保全、在线识别、源头追溯,增强对行业风险和违法违规线索的发现识别能力,实现“以网管网”、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提升“互联网+监管”能力,主动提前预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根据平台信用等级和风险类型,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风险较低、信用较好的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对风险较高、信用较差的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发改委、数字办、省委网信办等相关部门)   8.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强化平台监督执法职责,优化机构监管,及时预警风险隐患。对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以及传销、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的平台,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平台出现的网络欺诈、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以及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泄露和滥用用户信息等行为,依法从严打击。(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发改委、数字办、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金融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培育平台经济新业态   9.推动重点领域平台经济加快发展。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做大做强电子商务平台,融合发展物流专业服务平台,提升传统市场交易网络服务平台,培育多样化细分领域服务平台,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教育培训、养老家政、文化、旅游、体育等新兴服务领域,拓展平台服务功能,提升平台公共服务质量,扩大优质服务供给。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择优扶持一批平台经济项目,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对产业带动性强、发展潜力大的平台企业,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重点扶持。(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财政厅、工信厅、卫健委、教育厅、民政厅、商务厅、文旅厅、体育局等相关部门)   10.深入推进“互联网+创业创新”。加快打造“双创”升级版,依托互联网平台完善全方位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实现线上线下良性互动、创业创新资源有机结合,鼓励各类科研资源向平台企业开放共享,积极推进开放式创新,鼓励平台开展创新任务众包,更多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资源,引导和支持互联网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一批在线创业创新平台,支撑中小企业开展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构建多元参与、协同融合的创新体制,最大程度融合各类市场要素的创新力量,进一步提升创业创新创造效能。(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数字办等相关部门)   四、完善平台经济支撑服务体系   11.加强网络支撑能力建设。落实新时代“数字福建·宽带工程”行动计划,加快5G等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开展5G规模组网建设,优化提升网络性能和速率,推进下一代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物联网建设,加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系统建设应用,推进宽带提速降费,统筹布局一批数据中心、边缘计算中心等,为平台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工信厅、发改委、数字办等相关部门)   12.加强政府部门与平台数据共享。依托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等,进一步归集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和各类涉企许可信息,为平台依法依规核验经营者、其他参与方的资质信息提供服务保障。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防止各级政府部门多头向平台索要数据。畅通政企数据双向流通机制,制定发布政府数据开放清单,探索建立数据资源确权、流通、交易、应用开发规则和流程,加强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管理。共享数据提供部门单位应及时提供、维护和更新共享数据,确保所提供共享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13.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拓展提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商务诚信档案,加大平台开放力度,依法将可公开的信用信息与相关企业共享,支持平台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利用平台数据补充完善现有信用体系信息,加强对平台内失信主体的约束和联合惩戒,并向征信机构提供服务。完善新业态信用体系,在共享汽车、共享单车、旅游民宿等共享经济领域,建立健全身份认证、双向评价、信用管理等机制,规范平台经济参与者行为。建立以商务信用共治为核心的管理服务体系,推动行业自律、标准制定、风险防范、服务监督等工作落实,促进中小民营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厅、文旅厅等相关部门)   14.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平台经济的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发展适应平台经济相关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完善担保、质押、保险和征信等服务。允许有实力有条件的互联网平台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质。加快发展普惠金融,适当增加贷款支持力度,缓解平台企业及平台内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金融风险防控,营造服务实体经济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福建银保监局)   五、强化平台经济发展保障   15.保护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权益。鼓励平台定期发布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公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措施、成效、规划。督促相关平台企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交易规则和服务协议,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平台从业人员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规定。鼓励平台通过购买保险产品分散风险,更好保障各方权益。研究完善平台企业用工和灵活就业等从业人员社保政策,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引导更多平台从业人员参保。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平台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将其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与从业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平台企业,以及依托平台企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人员,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责任单位:省人社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福建银保监局)   16.保护平台经济领域消费者权益。尊重消费者选择权,确保跨平台互联互通和互操作。督促平台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和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确保投诉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建立与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平台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探索建立消费者赔偿平台优先给付制度,鼓励行业组织依法依规建立消费者投诉和维权第三方平台。鼓励平台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平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促进我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2019-12-19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投资工程包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六稳”部署,打好“三大攻坚战”,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保持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力度,继续推进一批、提升拓展一批、新增实施一批投资工程包,增强补短板的系统性、惠民生的针对性、扩投资的实效性,经省政府研究,决定2019年实施37个投资工程包,年度计划投资1118亿元。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市场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近年来实施工程包的有效做法,坚持“市场主体、政府引导,依法依规、商业运作,合理收益、持续发展,分类施策、创新机制”,把投资工程包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有力抓手,继续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在点多、面广、项目较为分散的领域,通过区域性、行业性的捆绑打包,抓好统筹实施,提升工程包整体推进实施的规模效应和政策效应。强化问题评估和政策评价,进一步创新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健全“一包一策”,打好“组合拳”,既要注重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各项财政支持政策落地见效;更要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投资作用,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补短板领域项目投资建设,力求实施一个工程包、拉动一批投资、补齐一块短板、解决一个领域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联动协调推进。省发改委和各工程包牵头部门要切实落实好牵头责任,加强统筹协调,防止“牵头”变“发包”,各工程包推进单位要全力以赴抓落实,增强政策实施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促进工程包项目早落地、早见效。各工程包牵头部门、牵头推进单位要组织强有力工作专班,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分业运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等,结合各级政府财力和债务风险等情况,将工程包明确的目标任务梳理细化到具体项目,分解落实到有关地区、具体责任单位,压紧压实责任,上下联动,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项目所在地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主动对接和落实省牵头部门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同时因地制宜拓展推出一批区域性特色工程包,省有关单位对地方相关工程包的项目予以政策倾斜支持。工程包项目视同重点项目,各级各部门要支持做好项目规划选址、征迁交地、捆绑实施、落地建设等工作,支持各级投资主体(平台)发挥牵头推进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包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配套保障。续列工程包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主要政策措施、建设运营机制等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30号)等有关文件延续实施,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完善配套政策保障;提升拓展和新增工程包要结合新增拓展实施的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提高“一包一策”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同时要不断创新运营模式、商业模式、融资模式,注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继续规范PPP模式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充分发挥好“方案+机制”、为民办实事、PPP工程包等机制和政策效应。统筹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项目建设合理融资需求,用好用足政府债券等资金,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利用相关渠道持续提供融资支持。   四、强化激励督促。工程包牵头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和协调调度,重大问题和各地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省政府“一月一协调、一季一督查”。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各级各部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对省效能办通报表扬的地方和部门在年度绩效考评中予以加分激励。   各牵头部门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抄送省发改委;每月8日前将工程包实施推进情况报送省发改委汇总。   附件:2019年度投资工程包汇总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9年度投资工程包汇总表   序号   工程包名称   2019年计划完成投资(亿元)   投资重点内容   牵头   部门   牵头   推进单位   备注   合计(37个)   1118   1   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包   110   加强配电网目标网架建设;开展配变建设改造;加快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升配电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推动福州、厦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城市配电网。   省发改委、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各地市供电公司   2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包   20   以农田水利工程、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和田间道路等为重点建设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130万亩(其中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措施10万亩)。   省农业农村厅   各市、县(区)政府及农业农村部门   3   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包   1.1   实施搬迁群众住房建设及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安排造福工程搬迁3650人。   省农业农村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福建建工集团、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等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4   农村公路建设与改造工程包   45   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继续推进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改善提升,重点推进贫困地区扶贫公路和通村公路“单改双”,建设和改造农村公路1500公里。   省交通运输厅   项目所在县(市、区)、乡(镇)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5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包   12   推进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大中修工程,提升农村公路路况水平;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5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150座。   省交通运输厅   项目所在县(市、区)、乡(镇)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6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工程包   4.6   整治738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   省道安办、交通运输厅、住建厅、水利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省高速公路集团等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7   城区交通拥堵节点治理工程包   10   从城市交通拥堵最薄弱环节入手,整治一批拥堵路段和节点,建设一批道路配套设施,完善一批人行过街设施,改造城市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有效缓解城市核心区交通拥堵。   省住建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8   城乡公共停车场工程包   12   在确保新建项目按规定配套建设停车泊位外,加快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全年新增城乡公共停车泊位3万个,其中新增1万个城市公共停车泊位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予以推进。   省住建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其中1万个城市公共停车泊位为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9   充电基础设施工程包   10.8   建设公共领域充电桩8500个以上,重点完成公交、网约车、出租、高速等公共出行用车充电设施建设,完善省内公共出行服务。   省发改委、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省投资集团等,相关市、县(区)政府   10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包   10   充分发挥厦门、平潭两个国家综合管廊试点示范带动作用,向试点区域外延伸,向各地城市新区拓展,因地制宜地推进全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省住建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11   城镇老旧街巷(坊)整治修复和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工程包   2.8   (1)全省完成10条以上城镇老旧街巷(坊)整治修复,推进城区老旧街巷(坊)有机更新,重点修复破损路面、整治建筑立面、保护历史建筑、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和市政管网设施等,形成具有一定地域特色的街巷风貌和市民活动节点。(2)拓展完成10个以上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和改善提升。   省住建厅、文旅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12   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包   10   总结推广厦门、福州改造经验,力争全年改造老旧小区200个,重点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停车等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增设电梯,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   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   各市、县(区)政府   13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5.6   (1)继续推进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发电厂11座、餐厨垃圾处理厂1座。(2)继续推进7600万平方米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运、设施管理一体化作业。   省住建厅、农业农村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14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   10.7   (1)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   3.5   建设5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   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2)   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   7.2   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40万户(含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三格化粪池15万户),完善农村户用厕所配套设施。   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卫健委、农业农村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15   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包   10   全省新建和改造市县污水管网500公里,重点推进小区雨污分流改造。   省住建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16   城乡公共厕所建设工程包   4.2   (1)   城乡公共厕所建设   3.3   新建、改扩建公共厕所2100座,其中城市700座,乡镇400座,农村1000座。   省住建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2)   旅游厕所建设   0.9   建设旅游厕所610座,其中新建487座、改扩建123座。   省文旅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17   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工程包   25   力争全省新增公园绿地面积900公顷以上,其中莆田市70公顷以上,平潭综合实验区30公顷以上,其他设区市100公顷以上。   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局   各市、县(区)政府   18   城乡供水提升工程包   17.5   (1)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包   2.5   推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规模化供水工程,积极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建设,实现受益人口50万人。   省水利厅   相关县(市、区)水利部门、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   (2)   提升城市供水水质   15   推进城市供水水厂提升改造,完成20座老旧水厂工艺提升改造;加快市政供水管网改造,改造城市老旧供水管网400公里以上。   省住建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19   蓄引调水工程包   23.5   推进实施水库工程7个,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4座,小型水库2座;引水工程4个;供水工程4个。   省水利厅   项目所在县(市、区)   政府及水利部门,省水投集团及所属各水务公司等   20   县级以上城区防洪治涝(高水高排)工程包   5.3   加快建设福州市江北城区、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漳平市、周宁县、寿宁县、连城县、浦城县等7个项目;启动政和县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省水利厅、财政厅、发改委   相关市、县(区)政府,省水投集团等   21   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包   11.1   实施一批河流安全生态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河长600公里。   省水利厅   省水投集团,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及水利部门、乡(镇)政府等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22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包   5.5   实施一批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综合治理面积100万亩。   省水利厅   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及水利部门、乡(镇)政府,省水投集团、省水保建设公司及地方水保建设子公司等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23   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包   20   继续开展40条小流域的综合治理,确保20条以上小流域的水质类别得到提升,进一步提高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比例。   省生态环境厅、河长办   相关市、县(区)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24   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包   5   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收集、存储、处理与利用设施、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与第三方服务处理机构建设为重点,组织延平、长汀、浦城、永春、三元、惠安等畜牧重点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并拓展为整省推进。   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各项目建设承担单位   25   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包   2   在靠近人口集中区或工业园区、交通便利的废弃矿山集中区域,实施一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综合治理废弃矿山5000亩以上。   省自然资源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省能源集团等   26   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包   36.3   全力实施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治理及农地生态功能提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创新与能力建设“五大重点工程”,所有试点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切实改善提升闽江流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   省财政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各试点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27   养老服务工程包   20   (1)重点建设150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0个农村幸福院,继续推进公办、民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养老项目。(2)加大力度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项目建设,省级财政扶持新建10所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每个设区市(含平潭)不少于1所。   省民政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   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为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28   幼儿园建设工程包   12   通过新改扩建幼儿园、小区配建幼儿园改造、扶持街道(乡镇)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等方式,合理规划建设幼儿园。重点推进200所公办幼儿园建设。   省教育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29   完善公共体育服务工程包   32.2   (1)省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新建90个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60个笼式足球场、30个笼式篮球场、30个门球场和7个体育公园等。(2)各地公共体育设施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各地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公共足球场地等建设项目等。   省体育局   相关市、县(区)政府   其中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为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30   信息网络工程包   96   (1)   光纤网络建设   46   加快千兆城市和百兆农村建设,固定宽带家庭用户达到1600万户,百兆用户占比超过75%。打造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建成一批全国领先“数字经济”共享示范小区,实现光纤宽带向有条件的20户以上自然村延伸。   省通信管理局   中国电信福建分公司、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   (2)   无线网络覆盖   47   继续推进4G网络深度覆盖,有序推进5G站点建设,全年新建基站2.5万个,实现4G用户渗透率达到85%。NB-IoT站址达3.8万个,实现全省NB-IoT(窄带物联网)网络深度覆盖。   省通信管理局   中国电信福建分公司、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   (3)   广电NGB网络建设   3   重点推进各市、县、农村地区广电双向网络改造及其基础配套建设,高清互动云平台建设、省级干线网络建设优化、智能网关及网络终端升级配置等。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   31   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包   40   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其中福州市完成投资18亿元、厦门市完成投资8亿元、泉州市完成投资5亿元、漳州市完成投资4亿元,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各完成投资1亿元。   省住建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32   化工园区安全控制区建设工程包   30   落实湄洲湾泉港石化园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居民和学校等敏感目标搬迁安置及配套工程、化工园区安全控制区内环保安全隐患较大的企业搬迁改造工程、安全环保隔离带建设工程等建设,加快完成湄洲湾泉港石化园区安全控制区建设任务。   省工信厅、应急厅,泉州市政府   福建建工集团、省石化集团等   33   工业园区改造升级工程包   60   支持一批重点工业园区按照省级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要求,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公用工程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推动僵尸企业处置,推进园区“腾笼换鸟”,加快盘活存量资产。   省工信厅、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国资委   省投资集团等,有关市、县(区)政府,各园区建设主体单位   34   物流园区提升工程包   28   依托物流节点城市和交通枢纽,结合产业结构和区位条件,重点推进综合服务型、货运枢纽型、商贸服务型、生产服务型、口岸服务型物流园区建设,不断完善园区配套设施,提高园区信息化水平。   省工信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发改委   有关市、县(区)政府,各园区建设主体单位   35   乡村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包   1.3   (1)   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   0.6   建成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20个。   省交通运输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2)   推动电商进农村   0.7   发挥邮政、快递企业主体作用,用好商务等部门资金,加强农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寄递”三项制度。   省邮政管理局、商务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36   全域生态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   28   继续推进15个市、县(区)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9个县(市、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重点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省文旅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37   特色小镇建设工程包   320   继续推进列入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两批55个小镇建设,加快主导特色产业发展,提升小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营造宜居宜业环境。   省发改委   相关市、县(区)政府,各特色小镇投资建设主体单位   

2019-04-17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投资工程包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六稳”部署,打好“三大攻坚战”,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保持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力度,继续推进一批、提升拓展一批、新增实施一批投资工程包,增强补短板的系统性、惠民生的针对性、扩投资的实效性,经省政府研究,决定2019年实施37个投资工程包,年度计划投资1118亿元。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市场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近年来实施工程包的有效做法,坚持“市场主体、政府引导,依法依规、商业运作,合理收益、持续发展,分类施策、创新机制”,把投资工程包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有力抓手,继续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在点多、面广、项目较为分散的领域,通过区域性、行业性的捆绑打包,抓好统筹实施,提升工程包整体推进实施的规模效应和政策效应。强化问题评估和政策评价,进一步创新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健全“一包一策”,打好“组合拳”,既要注重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各项财政支持政策落地见效;更要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投资作用,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补短板领域项目投资建设,力求实施一个工程包、拉动一批投资、补齐一块短板、解决一个领域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联动协调推进。省发改委和各工程包牵头部门要切实落实好牵头责任,加强统筹协调,防止“牵头”变“发包”,各工程包推进单位要全力以赴抓落实,增强政策实施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促进工程包项目早落地、早见效。各工程包牵头部门、牵头推进单位要组织强有力工作专班,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分业运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等,结合各级政府财力和债务风险等情况,将工程包明确的目标任务梳理细化到具体项目,分解落实到有关地区、具体责任单位,压紧压实责任,上下联动,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项目所在地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主动对接和落实省牵头部门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同时因地制宜拓展推出一批区域性特色工程包,省有关单位对地方相关工程包的项目予以政策倾斜支持。工程包项目视同重点项目,各级各部门要支持做好项目规划选址、征迁交地、捆绑实施、落地建设等工作,支持各级投资主体(平台)发挥牵头推进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包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配套保障。续列工程包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主要政策措施、建设运营机制等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30号)等有关文件延续实施,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完善配套政策保障;提升拓展和新增工程包要结合新增拓展实施的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提高“一包一策”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同时要不断创新运营模式、商业模式、融资模式,注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继续规范PPP模式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充分发挥好“方案+机制”、为民办实事、PPP工程包等机制和政策效应。统筹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项目建设合理融资需求,用好用足政府债券等资金,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利用相关渠道持续提供融资支持。   四、强化激励督促。工程包牵头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和协调调度,重大问题和各地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省政府“一月一协调、一季一督查”。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各级各部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对省效能办通报表扬的地方和部门在年度绩效考评中予以加分激励。   各牵头部门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抄送省发改委;每月8日前将工程包实施推进情况报送省发改委汇总。   附件:2019年度投资工程包汇总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9年度投资工程包汇总表   序号   工程包名称   2019年计划完成投资(亿元)   投资重点内容   牵头   部门   牵头   推进单位   备注   合计(37个)   1118   1   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包   110   加强配电网目标网架建设;开展配变建设改造;加快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升配电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推动福州、厦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城市配电网。   省发改委、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各地市供电公司   2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包   20   以农田水利工程、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和田间道路等为重点建设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130万亩(其中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措施10万亩)。   省农业农村厅   各市、县(区)政府及农业农村部门   3   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包   1.1   实施搬迁群众住房建设及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安排造福工程搬迁3650人。   省农业农村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福建建工集团、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等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4   农村公路建设与改造工程包   45   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继续推进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改善提升,重点推进贫困地区扶贫公路和通村公路“单改双”,建设和改造农村公路1500公里。   省交通运输厅   项目所在县(市、区)、乡(镇)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5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包   12   推进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大中修工程,提升农村公路路况水平;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5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150座。   省交通运输厅   项目所在县(市、区)、乡(镇)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6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工程包   4.6   整治738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   省道安办、交通运输厅、住建厅、水利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省高速公路集团等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7   城区交通拥堵节点治理工程包   10   从城市交通拥堵最薄弱环节入手,整治一批拥堵路段和节点,建设一批道路配套设施,完善一批人行过街设施,改造城市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有效缓解城市核心区交通拥堵。   省住建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8   城乡公共停车场工程包   12   在确保新建项目按规定配套建设停车泊位外,加快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全年新增城乡公共停车泊位3万个,其中新增1万个城市公共停车泊位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予以推进。   省住建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其中1万个城市公共停车泊位为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9   充电基础设施工程包   10.8   建设公共领域充电桩8500个以上,重点完成公交、网约车、出租、高速等公共出行用车充电设施建设,完善省内公共出行服务。   省发改委、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省投资集团等,相关市、县(区)政府   10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包   10   充分发挥厦门、平潭两个国家综合管廊试点示范带动作用,向试点区域外延伸,向各地城市新区拓展,因地制宜地推进全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省住建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11   城镇老旧街巷(坊)整治修复和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工程包   2.8   (1)全省完成10条以上城镇老旧街巷(坊)整治修复,推进城区老旧街巷(坊)有机更新,重点修复破损路面、整治建筑立面、保护历史建筑、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和市政管网设施等,形成具有一定地域特色的街巷风貌和市民活动节点。(2)拓展完成10个以上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和改善提升。   省住建厅、文旅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12   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包   10   总结推广厦门、福州改造经验,力争全年改造老旧小区200个,重点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停车等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增设电梯,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   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   各市、县(区)政府   13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5.6   (1)继续推进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发电厂11座、餐厨垃圾处理厂1座。(2)继续推进7600万平方米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运、设施管理一体化作业。   省住建厅、农业农村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14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   10.7   (1)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   3.5   建设5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   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2)   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   7.2   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40万户(含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三格化粪池15万户),完善农村户用厕所配套设施。   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卫健委、农业农村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15   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包   10   全省新建和改造市县污水管网500公里,重点推进小区雨污分流改造。   省住建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16   城乡公共厕所建设工程包   4.2   (1)   城乡公共厕所建设   3.3   新建、改扩建公共厕所2100座,其中城市700座,乡镇400座,农村1000座。   省住建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2)   旅游厕所建设   0.9   建设旅游厕所610座,其中新建487座、改扩建123座。   省文旅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17   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工程包   25   力争全省新增公园绿地面积900公顷以上,其中莆田市70公顷以上,平潭综合实验区30公顷以上,其他设区市100公顷以上。   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局   各市、县(区)政府   18   城乡供水提升工程包   17.5   (1)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包   2.5   推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规模化供水工程,积极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建设,实现受益人口50万人。   省水利厅   相关县(市、区)水利部门、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   (2)   提升城市供水水质   15   推进城市供水水厂提升改造,完成20座老旧水厂工艺提升改造;加快市政供水管网改造,改造城市老旧供水管网400公里以上。   省住建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19   蓄引调水工程包   23.5   推进实施水库工程7个,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4座,小型水库2座;引水工程4个;供水工程4个。   省水利厅   项目所在县(市、区)   政府及水利部门,省水投集团及所属各水务公司等   20   县级以上城区防洪治涝(高水高排)工程包   5.3   加快建设福州市江北城区、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漳平市、周宁县、寿宁县、连城县、浦城县等7个项目;启动政和县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省水利厅、财政厅、发改委   相关市、县(区)政府,省水投集团等   21   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包   11.1   实施一批河流安全生态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河长600公里。   省水利厅   省水投集团,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及水利部门、乡(镇)政府等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22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包   5.5   实施一批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综合治理面积100万亩。   省水利厅   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及水利部门、乡(镇)政府,省水投集团、省水保建设公司及地方水保建设子公司等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23   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包   20   继续开展40条小流域的综合治理,确保20条以上小流域的水质类别得到提升,进一步提高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比例。   省生态环境厅、河长办   相关市、县(区)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24   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包   5   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收集、存储、处理与利用设施、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与第三方服务处理机构建设为重点,组织延平、长汀、浦城、永春、三元、惠安等畜牧重点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并拓展为整省推进。   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各项目建设承担单位   25   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包   2   在靠近人口集中区或工业园区、交通便利的废弃矿山集中区域,实施一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综合治理废弃矿山5000亩以上。   省自然资源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省能源集团等   26   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包   36.3   全力实施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治理及农地生态功能提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创新与能力建设“五大重点工程”,所有试点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切实改善提升闽江流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   省财政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各试点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27   养老服务工程包   20   (1)重点建设150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0个农村幸福院,继续推进公办、民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养老项目。(2)加大力度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项目建设,省级财政扶持新建10所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每个设区市(含平潭)不少于1所。   省民政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   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为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28   幼儿园建设工程包   12   通过新改扩建幼儿园、小区配建幼儿园改造、扶持街道(乡镇)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等方式,合理规划建设幼儿园。重点推进200所公办幼儿园建设。   省教育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29   完善公共体育服务工程包   32.2   (1)省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新建90个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60个笼式足球场、30个笼式篮球场、30个门球场和7个体育公园等。(2)各地公共体育设施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各地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公共足球场地等建设项目等。   省体育局   相关市、县(区)政府   其中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为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30   信息网络工程包   96   (1)   光纤网络建设   46   加快千兆城市和百兆农村建设,固定宽带家庭用户达到1600万户,百兆用户占比超过75%。打造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建成一批全国领先“数字经济”共享示范小区,实现光纤宽带向有条件的20户以上自然村延伸。   省通信管理局   中国电信福建分公司、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   (2)   无线网络覆盖   47   继续推进4G网络深度覆盖,有序推进5G站点建设,全年新建基站2.5万个,实现4G用户渗透率达到85%。NB-IoT站址达3.8万个,实现全省NB-IoT(窄带物联网)网络深度覆盖。   省通信管理局   中国电信福建分公司、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   (3)   广电NGB网络建设   3   重点推进各市、县、农村地区广电双向网络改造及其基础配套建设,高清互动云平台建设、省级干线网络建设优化、智能网关及网络终端升级配置等。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   31   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包   40   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其中福州市完成投资18亿元、厦门市完成投资8亿元、泉州市完成投资5亿元、漳州市完成投资4亿元,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各完成投资1亿元。   省住建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32   化工园区安全控制区建设工程包   30   落实湄洲湾泉港石化园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居民和学校等敏感目标搬迁安置及配套工程、化工园区安全控制区内环保安全隐患较大的企业搬迁改造工程、安全环保隔离带建设工程等建设,加快完成湄洲湾泉港石化园区安全控制区建设任务。   省工信厅、应急厅,泉州市政府   福建建工集团、省石化集团等   33   工业园区改造升级工程包   60   支持一批重点工业园区按照省级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要求,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公用工程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推动僵尸企业处置,推进园区“腾笼换鸟”,加快盘活存量资产。   省工信厅、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国资委   省投资集团等,有关市、县(区)政府,各园区建设主体单位   34   物流园区提升工程包   28   依托物流节点城市和交通枢纽,结合产业结构和区位条件,重点推进综合服务型、货运枢纽型、商贸服务型、生产服务型、口岸服务型物流园区建设,不断完善园区配套设施,提高园区信息化水平。   省工信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发改委   有关市、县(区)政府,各园区建设主体单位   35   乡村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包   1.3   (1)   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   0.6   建成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20个。   省交通运输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2)   推动电商进农村   0.7   发挥邮政、快递企业主体作用,用好商务等部门资金,加强农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寄递”三项制度。   省邮政管理局、商务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36   全域生态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   28   继续推进15个市、县(区)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9个县(市、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重点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省文旅厅   相关市、县(区)政府   37   特色小镇建设工程包   320   继续推进列入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两批55个小镇建设,加快主导特色产业发展,提升小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营造宜居宜业环境。   省发改委   相关市、县(区)政府,各特色小镇投资建设主体单位   

2019-04-17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政办〔2019〕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19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   2019年,数字福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新时代数字福建发展纲要》,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着力推进经济社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着力实施数字经济领跑行动,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数字福建建设,为建设新福建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引领和支撑。根据省委常委会会议暨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精心办好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一)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筹备第二届峰会。进一步拓展思路、提升水平,创新办展办会办赛机制,扎实推进峰会会议及论坛、展览和数字中国创新大赛等筹备工作,争取办出新实效、办出新特色、办出新影响。(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省直有关部门,福州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项目对接和转化落地。推动各地充分发挥峰会平台功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项目对接推进机制,促进峰会对接项目落地实施。高起点建设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推动引进一批创新型国家级平台。(责任单位:省数字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福州大学)   二、优化升级信息化基础设施   (三)深入实施新时代“数字福建·宽带工程”行动计划。继续实施互联网骨干网络扩容升级和网间互联结构优化。扩大光纤宽带和4G网络的覆盖广度深度,到2019年底,100M以上用户占比超80%,4G用户占比超85%。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5G)的技术试验和商用试点建设,开展5G示范应用。推动IPv6规模部署,提升IPv6用户占比。加快完善智慧广电网络基础设施。(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各通信运营商)   (四)推进省直事业单位数据中心整合。完成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一期工程(第二阶段机房装修项目)建设。对全部113个省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所有非密业务系统,全部整合迁移至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启动学校、医院数据中心整合工作。(责任单位:省数字办、教育厅、卫健委、经济信息中心,省直有关事业单位,省电子信息集团)   (五)推进设区市政务数据中心整合。统筹建设设区市市级政务数据中心,实现省市政务数据中心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推动设区市及下辖县(市、区)部门数据中心统一整合迁移至市级政务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六)加大政务数据汇聚力度。全面建成省级政务数据汇聚二期工程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实现省级平台和市级平台互联互通。整合汇聚金融、住建、农业、交通、健康医疗等若干重点行业各类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建设行业主题数据库。(责任单位:省数字办、数字中国研究院)   (七)加强基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数字福建大数据研究院(所)、物联网重点行业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深度研究和产学研合作。建设若干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推动省内重点高校设立人工智能学院和人工智能研究院(所)。支持平潭组建人工智能实验室。在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双创示范基地开展试点,共同建设数字经济网络服务平台和企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实施一批数字技术基础攻关重大项目,引进落地一批数字经济“国字号”研发机构,建设一批高水平数字领域重点实验室。推进自主可控核心信息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厅、通信管理局,省科协,省电子信息集团,各有关高校)   (八)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建设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开发安全管控平台、政务外网安全接入平台和政务APP安全监测平台。制定政务云安全服务标准和目录清单,深化政务云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自然人数字证书发放。推进重要领域密码应用,实施基础设施和政务云平台重要业务系统密码改造工作。(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密码管理局、省经济信息中心,各通信运营商)   三、全面提升电子政务服务水平   (九)实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一网通办”。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的政务服务“一张网”,省、市、县三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0%以上。推进省网上办事大厅与国家平台对接,以及与省级自建审批系统全面实现政务数据共享。推行24小时自助服务区和“15分钟便民服务圈”,鼓励各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代办点配备自助服务设施,推行全流程自助服务。(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经济信息中心、数字中国研究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推广闽政通APP便民利民应用。完善全省一体化掌上政务平台闽政通APP功能,实现与各级政务平台“一号通认”。支持各级各部门便民服务应用以小程序入驻闽政通APP,实现“一次认证、全省漫游”。建成汇聚各设区市便民服务电子支付码和电子证照码的二维码,实现全省“一码通行”。推进闽政通APP与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度融合,实现掌上便民服务业务闭环。(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经济信息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一)全面疏解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全省重点领域高频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推进省级电子证照库证照归集,依托“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实现自然人、法人分别凭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积极对接国家部委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与我省政务数据共享。探索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信息共享存档机制。[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经济信息中心,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数字中国研究院]   (十二)深入开展“互联网+”工程。建设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省级部门监管业务系统,并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积极争取成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推进互联医疗监管平台和基于电子健康卡的多码融合平台建设,升级健康福建12320公众服务平台和医疗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覆盖各部门和市、县(区)、乡镇(街道)各层级的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平台。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3.0,实现国际贸易一站式办理,以及与海丝沿线口岸信息互换和服务共享。在福州、厦门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完善信用中国(福建)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功能。(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省经济信息中心,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   (十三)开展重点领域大数据应用。建设福建“金服云”平台,服务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持续优化提升“生态云”平台功能,深化平台应用,助力精准治污。建设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健康医疗云”。推广“一机在手、畅游福建”旅游应用。实施“数字纪委”工程,深化“政协云”、智慧法院、智慧司法、智慧公安等应用。完善提升县级融媒体省级平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功能。(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兴业银行、数字中国研究院、省电子信息集团)   (十四)提升部门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民政、财政、社会保障、住建、农业、水利、商务、卫生、国资、广电、文化旅游、应急管理、计量以及食品安全、粮食安全、退役军人管理等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十五)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支持建设“核心大脑”综合应用工程,实时感知汇聚各类城市数据。支持福州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深入实施“十县百镇千村信息化示范”,加快建设新型农村信息综合服务系统和益农信息社。(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农业农村厅,福州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数字经济领跑行动   (十六)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创建国家数字经济(福厦泉)示范区。加快建设厦门软件园(三期)、福州软件园县(市、区)分园,推动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数字福建(安溪)产业园以及马尾物联网基地、泉州芯谷、武夷智谷、翔安数字经济产业园产业集聚。支持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园区和特色小镇。推动福州、厦门国家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福州国家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中心及产业园建设。支持福州创建区块链经济综合试验区。(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七)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推进省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开放数据集超过1000个,开放数据量超过2亿条,重点开放金融、教育文化、社保就业、医疗健康、交通运输、信用服务等重点领域数据。筹建福建省大数据交易中心,建立适合我省的数据交易体系。对政务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进行安全监管和溯源审计,确保数据开放安全可靠和合法授权。(责任单位:省数字办、金融监管局、经济信息中心,省直相关部门,数字中国研究院)   (十八)深化实施产业数字化。实施工业互联网“十百千万”培育工程,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拓展“智能+”,为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推动我省石化、机械、鞋业、服装、纺织、电子信息等制造业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发展网络化协同、服务型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工业互联网网络建设布局,推动打造工业互联网标杆网络,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形成一批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化实施“万企上云”行动计划。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争取在福州、厦门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争取将厦门纳入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发改委、数字办、通信管理局、商务厅、台港澳办)   (十九)实施人工智能“双百”行动。实施100个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形成100个深度应用场景。建设10家互联网医院,在省市县各级医院探索开展15项以上医学类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在政务服务入口、公共管理业务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推广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支持平潭、厦门、莆田等地开展无人驾驶示范应用,在各地市开展不少于10个智能驾驶泊车示范工程;建设大型无人化自动仓库,试点建设自动化智能无人码头。建设“雪亮工程”,推广人像识别等视频智能应用,加快重点区域安防设备智能化改造升级,建设智能安防社区(小区)。开展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工作试点。开展智慧商圈建设试点,探索“无人售货商店”应用。开展智慧河流试点研究。引导建设30个以上智能养老社区和机构。围绕茶叶、食用菌、果蔬和畜禽等特色产业,扶持建设一批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十)大力发展卫星应用产业。编制卫星应用产业地图,全面落实卫星应用“151”工程各项任务。发挥海丝卫星数据服务中心数据优势,大力引进卫星应用企业,打造卫星应用产业集群。实施数字水利综合业务卫星应用示范工程,搭建全省水利卫星遥感一张图和水利综合业务平台。(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省水利厅、省直有关部门,省电子信息集团、数字中国研究院)   (二十一)扶持壮大物联网产业。聚焦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城市、智能终端等应用,在标识、传感、通信、云服务和大数据等关键领域形成核心优势,打造物联网千亿元产业集群。加快推进物联开放平台研发及产业化、互联网产能设备分享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科技厅、数字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十二)加快发展平台经济。支持在重点领域建设若干个大型平台,培育一批网络平台批发零售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或区域影响力的行业结算平台。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垂直电商平台建设。推动现有大型专业市场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进一步做大做强。支持莆田等平台经济活跃地区创建平台经济示范区。(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商务厅、工信厅、农业农村厅、卫健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十三)促进共享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共享经济平台建设,推动生产能力共享,支持龙头企业及有实力的新兴科技企业参与加快互联网与制造技术、产品、装备等融合创新。推进教育、医疗保健、交通运输、知识技能、健康养老、康复护理等细分领域和市场共享经济发展。推进“福建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开放共享。积极引进知名第三方专业技能共享平台,鼓励专业人才实现知识技能的线上、线下分享。(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商务厅、工信厅、科技厅、教育厅、民政厅、交通运输厅、卫健委)   (二十四)培育新兴信息消费。建设一批全国领先的家庭服务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健康医疗平台。大力培育网络视听新业态,打造4K超高清电视产业链。推广智慧家庭平台等一批数字家庭产品。(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工信厅、卫健委、广电局,省广播影视集团、广电网络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十五)促进数字经济开放合作。鼓励国内外数字经济龙头企业来闽投资建立创业基地和研发总部,推进闽台数字经济产业、技术、人才对接。大力发展“海丝电商”,实施“闽货出海”,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建设海外仓,推动一批省内企业和产品“走出去”。办好2019世界智能制造博览大会。(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工信厅、商务厅、台港澳办、金融监管局,省科协,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五、强化实施保障   (二十六)突出规划引领。深入组织实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新时代数字福建发展纲要》《“十三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以及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卫星应用等一系列行业专项规划,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估。分行业编制发展路线图,实行“一业一策”精准扶持,做到“一行业、一规划、一政策、一批滚动推进项目”。(责任单位:省数字办)   (二十七)突出规章建设。推动《福建省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立法工作,研究制定《福建省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管理办法》《福建省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标准》《福建省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等,完善《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责任单位:省数字办)   (二十八)突出规范运营。建立健全公共信息资源一级市场,组建政务数据一级开发团队。实施公共信息资源资产化管理,完善数据权属、开放共享、交易流通、资产评估等管理标准和措施。开展网上政务服务监督评测。适时组建闽政通APP专业运营公司,推进高频便民服务事项接入。(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经济信息中心,数字中国研究院)   (二十九)加强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数字福建建设资金引导作用,加强对数字经济产业的政策支持。鼓励和支持国际国内高端人才来闽参与数字福建建设和数字经济创业创新,吸引闽籍数字经济领军人才回乡创业合作。完善信息化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人社厅)

2019-03-22省发改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政办〔2019〕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19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   2019年,数字福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新时代数字福建发展纲要》,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着力推进经济社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着力实施数字经济领跑行动,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数字福建建设,为建设新福建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引领和支撑。根据省委常委会会议暨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精心办好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一)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筹备第二届峰会。进一步拓展思路、提升水平,创新办展办会办赛机制,扎实推进峰会会议及论坛、展览和数字中国创新大赛等筹备工作,争取办出新实效、办出新特色、办出新影响。(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省直有关部门,福州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项目对接和转化落地。推动各地充分发挥峰会平台功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项目对接推进机制,促进峰会对接项目落地实施。高起点建设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推动引进一批创新型国家级平台。(责任单位:省数字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福州大学)   二、优化升级信息化基础设施   (三)深入实施新时代“数字福建·宽带工程”行动计划。继续实施互联网骨干网络扩容升级和网间互联结构优化。扩大光纤宽带和4G网络的覆盖广度深度,到2019年底,100M以上用户占比超80%,4G用户占比超85%。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5G)的技术试验和商用试点建设,开展5G示范应用。推动IPv6规模部署,提升IPv6用户占比。加快完善智慧广电网络基础设施。(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各通信运营商)   (四)推进省直事业单位数据中心整合。完成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一期工程(第二阶段机房装修项目)建设。对全部113个省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所有非密业务系统,全部整合迁移至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启动学校、医院数据中心整合工作。(责任单位:省数字办、教育厅、卫健委、经济信息中心,省直有关事业单位,省电子信息集团)   (五)推进设区市政务数据中心整合。统筹建设设区市市级政务数据中心,实现省市政务数据中心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推动设区市及下辖县(市、区)部门数据中心统一整合迁移至市级政务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六)加大政务数据汇聚力度。全面建成省级政务数据汇聚二期工程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实现省级平台和市级平台互联互通。整合汇聚金融、住建、农业、交通、健康医疗等若干重点行业各类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建设行业主题数据库。(责任单位:省数字办、数字中国研究院)   (七)加强基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数字福建大数据研究院(所)、物联网重点行业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深度研究和产学研合作。建设若干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推动省内重点高校设立人工智能学院和人工智能研究院(所)。支持平潭组建人工智能实验室。在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双创示范基地开展试点,共同建设数字经济网络服务平台和企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实施一批数字技术基础攻关重大项目,引进落地一批数字经济“国字号”研发机构,建设一批高水平数字领域重点实验室。推进自主可控核心信息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厅、通信管理局,省科协,省电子信息集团,各有关高校)   (八)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建设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开发安全管控平台、政务外网安全接入平台和政务APP安全监测平台。制定政务云安全服务标准和目录清单,深化政务云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自然人数字证书发放。推进重要领域密码应用,实施基础设施和政务云平台重要业务系统密码改造工作。(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密码管理局、省经济信息中心,各通信运营商)   三、全面提升电子政务服务水平   (九)实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一网通办”。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的政务服务“一张网”,省、市、县三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0%以上。推进省网上办事大厅与国家平台对接,以及与省级自建审批系统全面实现政务数据共享。推行24小时自助服务区和“15分钟便民服务圈”,鼓励各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代办点配备自助服务设施,推行全流程自助服务。(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经济信息中心、数字中国研究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推广闽政通APP便民利民应用。完善全省一体化掌上政务平台闽政通APP功能,实现与各级政务平台“一号通认”。支持各级各部门便民服务应用以小程序入驻闽政通APP,实现“一次认证、全省漫游”。建成汇聚各设区市便民服务电子支付码和电子证照码的二维码,实现全省“一码通行”。推进闽政通APP与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度融合,实现掌上便民服务业务闭环。(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经济信息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一)全面疏解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全省重点领域高频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推进省级电子证照库证照归集,依托“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实现自然人、法人分别凭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积极对接国家部委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与我省政务数据共享。探索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信息共享存档机制。[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经济信息中心,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数字中国研究院]   (十二)深入开展“互联网+”工程。建设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省级部门监管业务系统,并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积极争取成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推进互联医疗监管平台和基于电子健康卡的多码融合平台建设,升级健康福建12320公众服务平台和医疗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覆盖各部门和市、县(区)、乡镇(街道)各层级的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平台。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3.0,实现国际贸易一站式办理,以及与海丝沿线口岸信息互换和服务共享。在福州、厦门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完善信用中国(福建)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功能。(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省经济信息中心,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   (十三)开展重点领域大数据应用。建设福建“金服云”平台,服务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持续优化提升“生态云”平台功能,深化平台应用,助力精准治污。建设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健康医疗云”。推广“一机在手、畅游福建”旅游应用。实施“数字纪委”工程,深化“政协云”、智慧法院、智慧司法、智慧公安等应用。完善提升县级融媒体省级平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功能。(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兴业银行、数字中国研究院、省电子信息集团)   (十四)提升部门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民政、财政、社会保障、住建、农业、水利、商务、卫生、国资、广电、文化旅游、应急管理、计量以及食品安全、粮食安全、退役军人管理等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十五)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支持建设“核心大脑”综合应用工程,实时感知汇聚各类城市数据。支持福州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深入实施“十县百镇千村信息化示范”,加快建设新型农村信息综合服务系统和益农信息社。(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农业农村厅,福州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数字经济领跑行动   (十六)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创建国家数字经济(福厦泉)示范区。加快建设厦门软件园(三期)、福州软件园县(市、区)分园,推动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数字福建(安溪)产业园以及马尾物联网基地、泉州芯谷、武夷智谷、翔安数字经济产业园产业集聚。支持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园区和特色小镇。推动福州、厦门国家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福州国家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中心及产业园建设。支持福州创建区块链经济综合试验区。(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七)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推进省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开放数据集超过1000个,开放数据量超过2亿条,重点开放金融、教育文化、社保就业、医疗健康、交通运输、信用服务等重点领域数据。筹建福建省大数据交易中心,建立适合我省的数据交易体系。对政务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进行安全监管和溯源审计,确保数据开放安全可靠和合法授权。(责任单位:省数字办、金融监管局、经济信息中心,省直相关部门,数字中国研究院)   (十八)深化实施产业数字化。实施工业互联网“十百千万”培育工程,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拓展“智能+”,为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推动我省石化、机械、鞋业、服装、纺织、电子信息等制造业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发展网络化协同、服务型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工业互联网网络建设布局,推动打造工业互联网标杆网络,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形成一批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化实施“万企上云”行动计划。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争取在福州、厦门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争取将厦门纳入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发改委、数字办、通信管理局、商务厅、台港澳办)   (十九)实施人工智能“双百”行动。实施100个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形成100个深度应用场景。建设10家互联网医院,在省市县各级医院探索开展15项以上医学类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在政务服务入口、公共管理业务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推广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支持平潭、厦门、莆田等地开展无人驾驶示范应用,在各地市开展不少于10个智能驾驶泊车示范工程;建设大型无人化自动仓库,试点建设自动化智能无人码头。建设“雪亮工程”,推广人像识别等视频智能应用,加快重点区域安防设备智能化改造升级,建设智能安防社区(小区)。开展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工作试点。开展智慧商圈建设试点,探索“无人售货商店”应用。开展智慧河流试点研究。引导建设30个以上智能养老社区和机构。围绕茶叶、食用菌、果蔬和畜禽等特色产业,扶持建设一批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十)大力发展卫星应用产业。编制卫星应用产业地图,全面落实卫星应用“151”工程各项任务。发挥海丝卫星数据服务中心数据优势,大力引进卫星应用企业,打造卫星应用产业集群。实施数字水利综合业务卫星应用示范工程,搭建全省水利卫星遥感一张图和水利综合业务平台。(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省水利厅、省直有关部门,省电子信息集团、数字中国研究院)   (二十一)扶持壮大物联网产业。聚焦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城市、智能终端等应用,在标识、传感、通信、云服务和大数据等关键领域形成核心优势,打造物联网千亿元产业集群。加快推进物联开放平台研发及产业化、互联网产能设备分享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科技厅、数字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十二)加快发展平台经济。支持在重点领域建设若干个大型平台,培育一批网络平台批发零售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或区域影响力的行业结算平台。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垂直电商平台建设。推动现有大型专业市场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进一步做大做强。支持莆田等平台经济活跃地区创建平台经济示范区。(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商务厅、工信厅、农业农村厅、卫健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十三)促进共享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共享经济平台建设,推动生产能力共享,支持龙头企业及有实力的新兴科技企业参与加快互联网与制造技术、产品、装备等融合创新。推进教育、医疗保健、交通运输、知识技能、健康养老、康复护理等细分领域和市场共享经济发展。推进“福建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开放共享。积极引进知名第三方专业技能共享平台,鼓励专业人才实现知识技能的线上、线下分享。(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商务厅、工信厅、科技厅、教育厅、民政厅、交通运输厅、卫健委)   (二十四)培育新兴信息消费。建设一批全国领先的家庭服务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健康医疗平台。大力培育网络视听新业态,打造4K超高清电视产业链。推广智慧家庭平台等一批数字家庭产品。(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工信厅、卫健委、广电局,省广播影视集团、广电网络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十五)促进数字经济开放合作。鼓励国内外数字经济龙头企业来闽投资建立创业基地和研发总部,推进闽台数字经济产业、技术、人才对接。大力发展“海丝电商”,实施“闽货出海”,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建设海外仓,推动一批省内企业和产品“走出去”。办好2019世界智能制造博览大会。(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工信厅、商务厅、台港澳办、金融监管局,省科协,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五、强化实施保障   (二十六)突出规划引领。深入组织实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新时代数字福建发展纲要》《“十三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以及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卫星应用等一系列行业专项规划,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估。分行业编制发展路线图,实行“一业一策”精准扶持,做到“一行业、一规划、一政策、一批滚动推进项目”。(责任单位:省数字办)   (二十七)突出规章建设。推动《福建省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立法工作,研究制定《福建省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管理办法》《福建省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标准》《福建省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等,完善《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责任单位:省数字办)   (二十八)突出规范运营。建立健全公共信息资源一级市场,组建政务数据一级开发团队。实施公共信息资源资产化管理,完善数据权属、开放共享、交易流通、资产评估等管理标准和措施。开展网上政务服务监督评测。适时组建闽政通APP专业运营公司,推进高频便民服务事项接入。(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经济信息中心,数字中国研究院)   (二十九)加强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数字福建建设资金引导作用,加强对数字经济产业的政策支持。鼓励和支持国际国内高端人才来闽参与数字福建建设和数字经济创业创新,吸引闽籍数字经济领军人才回乡创业合作。完善信息化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人社厅)

2019-03-22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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