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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大数据管理局开展《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宣贯工作

2017-01-17 10:08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字号:    阅读:{{ pvCount }}

  根据福建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宣贯工作的要求,莆田市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明确大数据管理机构职能,举办《办法》宣传培训活动,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的实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颁布出台后,莆田市李建辉市长专门作了批示,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

  二、确定机构职能。莆田市在全省地市中第一家成立大数据管理机构,莆田市编办于2016年11月1日批准在市数字办加挂成立“莆田市大数据管理局”,并明确管理局负责全市公共信息资源的整合汇聚和综合管理,组织协调信息资源共享应用和开放开发,统筹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等职责。

  三、组织宣贯培训。2016年12月13日,莆田市数字办会同市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市直各单位,各县、区(管委会)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公共服务领域企业的相关工作人员约80人,举办宣贯培训会,解读《办法》内容,并将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等相关大数据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文件汇编成册印发与会人员,向每个党政机关干部发送《办法》宣传短信,进一步树立了莆田市各级各部门干部的大数据理念。

  四、推动《办法》实施。一是建成莆田市电子政务云计算数据中心,一期完成政务信息网云平台、政务外网云平台及双活中心建设,总装机柜100多个,计划2017年初投入运营,为莆田市信息资源共享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支撑;二是启动数据中心及信息中心整合工作,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两个中心”整合实施方案。一期整合市直11个部门数据中心、52个部门100多个系统,2017年底完成所有系统整合;三是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建成莆田智慧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基础数据库,完成社区综合受理平台建设并在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服务窗口试点运行,开发莆田市民服务主页及惠民宝移动端等一批与民生服务相关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应用平台,提升数据公共服务能力;四是启动编制市级政务数据信息目录,加快实施数据汇聚和登记工作,计划2017年6月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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